中核韶关金宏铀业有限责任公司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和生态环境部(国家核安全局)的有关要求,我站拟于2019年4月9日至12日,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你单位巴彦乌拉铀矿(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)进行辐射环境安全例行监督检查。
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:1.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;2.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;3.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情况;4.个人剂量监测管理情况;5.辐射事故应急准备情况;6.浸出液抽注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;7.含铀废旧物品及钻井泥浆管理情况;8.蒸发池管理情况;9.生态保护措施执行落实情况;10.上次监督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。
具体检查日程安排及检查组成员名单等另行通知,请你单位做好相关准备。
联系人:曹翼
联系电话:010-56975085
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
2019年4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