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北监督站辐射监测与评价实验室公正性声明

发布日期:2025-05-19字号:【大中小】
  为了保证华北监督站辐射监测工作的公正性,根据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〉的公告》(2023年第21号)和《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》(GB/T31880)的规定,特作如下声明:
  1、华北监督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。
  2、华北监督站进行的一切监测工作,都严格以国家法规标准为依据,严格遵守相关监测技术规范。
  3、各项监测工作不受来自内外部的、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,保持独立和公正。
  4、所有监测工作相关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监测机构从业。
  5、监测工作执行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,确保出具的每一个数据、结果的真实、客观、准确和可追溯。
  6、华北监督站对被监督方的技术负有保密的义务,决不外泄被监督方要求保密的技术资料和数据。

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
2025年5月16日    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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